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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毕业生同学们:
你们好!
伴随着春天的脚步,你们即将肩负起国家的召唤、恩师的教诲、父母的期盼以及自已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和对成功的渴望,用多年来所积累的知识,踏上就业之路,去放飞自己的理想,收获希望。在你们即将踏上新的人生征程之时,黑龙江省毕业生就业工作专业委员会衷心地祝福你们在就业的道路上一帆风顺,心想事成!
目前,正值毕业生择业的关键时期,许多同学经过人才市场的洗礼,已成功选择到适合自己的岗位,还有部分同学正在求职的道路上奔波,也有一些同学面对日益激烈的人才市场竞争而茫然失措。置身当前日趋严峻的就业环境中,同学们应该以怎样的就业心态,做出怎样合理的自我定位和择业选择?面对稍纵即逝的就业机会,又该如何抢抓时机,成功实现自己的职业理想?在此与我省广大毕业生朋友们做以交流。
毋庸讳言,2008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在全国城镇新增就业岗位没有明显增长的情况下,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将达559万人,比2007年增加64万人。我省共有高校毕业生18万人,比上年净增2万人,加上前几年未就业毕业生,今年实际需要就业的毕业生要突破20万人。从目前我省各高校签约反馈情况来看,截止到今年3月份,我省毕业生签约率为45%左右,而各地用人单位2008年的人才需求计划已基本完成,就业压力明显加大。同时,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结构性矛盾仍然是最突出的问题,广大毕业生把择业地域过分集中在我国东部沿海省份和大中城市,而广大中西部地区、农村基层、城市社区缺乏人才的问题仍然难以解决。
在看到困难的同时,我们还应看到,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高等教育改革不断深入,就业政策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党的十七大确立了优先发展教育和建立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以及我省人才强省战略的进一步实施,这些都为毕业生就业提供了更有利的条件。"困难与希望同在,机遇与挑战并存",希望广大未就业毕业生同学及时抓住机会,走好择业的第一步。在此,给毕业生同学们提几点建议:
一、认清形势,树立良好的择业观念
树立良好的择业观念,是适应当前严峻就业形势的需要,是大众化教育的要求,是同学们自身发展的要求。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精英教育"时代的结束,"大众化教育"时代的来临,高校毕业生整体就业也同样进入了一个"大众化就业"的时代,高校毕业生日益成为社会普通的劳动者,成为社会新增劳动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希望同学们要明晰所面临的严峻形势,明确社会职位要求,树立大众化的就业观,强化普通劳动者的意识,以积极、良好的心态对待就业,合理准确地自我定位,正视现实的困难,做好积极的准备,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
二、扎根基层,让青春在基层闪光
基层是有志青年奋斗成才的必由之路,是高校毕业生了解国情、磨炼意志、砥砺品格、增进同劳动人民感情的生动课堂,是经受锻炼、发挥才智、成就事业的广阔舞台。基层条件可能很艰苦,但艰苦的条件既能磨炼人,又能造就人,大学生在基层社会实践的丰富经历和阅历,必将增长自身的才干和能力。青春只有在为祖国和人民的真诚奉献中才能更加绚丽多彩,人生只有融入国家和民族的伟大事业中才能闪闪发光。我省哈尔滨理工大学1997届毕业生曾满军同学大学毕业后参军入伍,10年来扎根山沟,爱军精武,坚持科学带兵,从一名普通的大学生成长为技术精湛、指挥精准、管理精细的新型高素质基层指挥员,2007年荣获第十八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荣誉称号,为大学生树立了成长成才的榜样。在此,希望广大毕业生同学以曾满军等为代表的扎根基层优秀毕业生为榜样,树立报效祖国、志在四方的理想抱负,把祖国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自觉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去、到艰苦的地方去、到基层去建功立业,努力成为既有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又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优秀人才。
三、"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机会总是眷顾有准备的人
一个人要踏上工作岗位,一定要具备与社会需求相适应的知识和工作能力。只有这样,才能自信地面对用人单位,展示自己的才华。高尚的思想道德修养、良好的学习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环境适应能力、人际沟通和交往能力、丰富的社会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及魄力等要素都是用人单位选拔人才所看重的。联想集团人力资源部总经理鲁灵敏认为:"要成为一名成功的职业人必须有:知识、见识和胆识,特别是胆识,这是企业家重要的素质之一。"他特别提到了一名成功的联想人的特质:责任心、上进心、事业心;有韧性和创新性;必须是复合型和学习型人才;善于沟通;既会工作也会生活。希望同学们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只争朝夕的精神为自己充电,不断提升就业竞争力,成为一名合格的、成功的职业人。
四、珍惜每一次就业机会,切莫错失良机
在求职过程中,一些同学不珍惜已掌握在手中的就业机会,而把希望寄托在下一个"更好的"用人单位上,这样做是很不明智的。当前科学技术和社会发展日新月异,每个人的一生都在不断地调整,终身从事一种职业是可能的,但终身在一个岗位上的可能性已经越来越小。不要梦想和要求第一次选择的就业岗位或从事的工作必须十全十美、完全符合自己的理想。建议同学们从自身实际出发,本着先就业、后择业、再创业的心态,积极参与就业竞争,珍惜每一个岗位,抓住每一次机会,尽早实现就业,在工作中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积累经验和阅历,铺就完美的职业生涯之路。
五、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以灵活方式和多种形式实现就业
近几年来,国家为毕业生实现自主创业提供了大量政策上的支持和制度上的保证,已经正确引导部分毕业生顺利实现了自主创业。从就业形势和就业去向上看,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已经在毕业生中达成共识。同时,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毕业生自主创业必将得到更快更好地发展。通过自主创业,可以将自己的兴趣、爱好、能力很好地结合起来,能够充分调动自我主观能动性和对待工作的热情,是实现人生理想、体现人生价值(包括人格价值、自身价值、社会价值)的有利而广阔的舞台。
六、"欲成才先成人"-----亘古不变的人生信条
良好的道德品质、健康的思想情操、坚定的政治方向、远大的理想抱负、诚实守信的人生态度等是毕业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条件,同时也是用人单位选择人才时最看重的要素。对用人单位而言,学生的品行将直接影响到他对未来工作的实践态度。希望大家能理性地分析自身的优势和不足,找准定位与差距,自信满怀,以充分的准备迎接崭新的挑战,在将来的工作岗位上,谦虚谨慎,正直诚信,乐观敬业,认认真真做人,踏踏实实做事,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自己的力量。
同学们,2008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已经全面启动,我们将在去年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和全面开展毕业生就业服务年活动。黑龙江省各有关部门和各高等学校将加强和规范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在"完善管理机制、转变工作职能、落实相关政策、构建就业市场、加强就业指导、拓宽服务内容",建立和完善"规范化运行、程序化操作、制度化约束、科学化实施、便捷化服务、现代化办公"的工作机制等方面做出努力,认真细致地做好就业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黑龙江省毕业生就业工作专业委员会将尽最大努力协调有关部门出台有利于毕业生就业的政策,营造有利于毕业生就业的宽松环境,将最新的国家就业政策和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第一时间通过新闻媒体、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网等多种形式提供给你们,积极为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之间搭建良好的交流平台,做你们就业的坚强后盾。衷心希望全省未就业毕业生能发挥特长,主动出击,加大就业信息的收集力度,积极与用人单位洽谈,尽快实现成功就业。
最后,祝全省2008届大中专毕业生同学求职择业如愿以偿。
附件:毕业生就业问答
二OO八年三月
毕业生就业问答
1、报到证有哪些作用?
答:《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主要作用是: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落实工作关系的功能;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具有证明身份的功能;迁移户口的功能;凭报到证及其它有关材料办理人事档案的功能;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的证明;保护和维护普通高校毕业生权益的功能。
毕业学校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档案转递、户口迁移手续;用人单位以《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为依据,办理接收毕业生有关事宜;公安机关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落户事宜;人才交流部门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人事代理;报到通知书是存入个人档案的必备材料。
因此,不管毕业时找没到找工作,请同学们一定不要忘记了开具就业报到证的事情,否则超过三年的期限就不能再开了,对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会带来诸多不必要的麻烦。
2、领取报到证有哪些途径?
答:毕业生通过以下形式就业并领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⑴通过学校或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领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就业;
⑵定向、委培毕业生领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回定向、委培单位或地区就业;
⑶以灵活方式就业,其中包括自主创业、自由职业等;
⑷采取合同方式就业;
⑸出国、出境学习或工作;
⑹与非国有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将档案、户口委托各级(市辖区除外)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人事代理的;
⑺参加国家或地方项目就业;
⑻生源地区就业,或在城镇社区、农村建制村(含自然村)实现就业,并出具安排或推荐就业的介绍信复印件或地方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证明。
3、报到证丢失了能补发吗?
答: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一人一份,凡涂改、损毁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一律作废。《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遗失的,应由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和用人单位出具证明,在报到证丢失地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声明作废一个月后,由毕业学校上报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后予以补发。毕业之日起超过三年的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由本人申请,经核实后,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按照有关程序出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证明》。省外院校毕业生回学校所在地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申请补发。
4、办理改派需要哪些手续?
答:⑴毕业之日起三年之内未就业的毕业生原报到证开回生源地或人事代理机构的可办理改派,需要原报到证、就业单位的接收材料(接收函或签定的有效协议书等);
⑵毕业之日起一年之内已就业的毕业生可办理改派,需要原报到证、原就业单位放行(解约)材料和新就业单位的接收材料;
⑶由于特殊原因毕业时未领取报到证的,需要毕业学校开具介绍或证明材料、就业单位或派遣单位的接收材料。
5、已经有了就业单位还能办理改派吗?
答:自毕业之日起一年之内可办理改派,超过一年的按在职人员到人事部门办理调转手续。
6、毕业时没有落实单位,几年之内可以办理改派?
答:自毕业之日起三年之内可办理改派,超过三年的按在职人员到人事部门办理调转手续。
7、我们去哪里办理改派手续,具体流程是什么?
答:黑龙江省教育厅学生处是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公地址在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12-8号(省政府附近)四楼,电话是0451-82353558。具体流程可到省教育厅学生处咨询或登录黑龙江省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网查询。
8、什么样的就业协议书和接收函为有效?
答:签定由教育部统一制订的或学校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要求自行印制的协议书,接收单位有独立人事调配权限或有人事调配权限的上级主管单位盖章、并由学校主管就业工作的部门签章,并有毕业生本人签字的协议为有效协议书;有独立人事调配权限或有人事调配权限的上级主管单位出具接收意见并签章的接收函为有效接收函。
9、我毕业时间已经超出了政策规定的改派范围,我该怎么办?
答:可到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和接收单位的人事部门(人事局或人才中心)办理人事调转手续。
10、户口和档案可以自己保管吗?
答:户口迁移证是有时效性,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到迁入派出所落实。学生档案是国家规定的机密文件,只能通过机要局转递,不允许到普通邮局挂号邮寄、特快专递等方式邮寄,更不允许个人自带和请人代领,否则会给以后就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11、没找到用人单位,想把户口和档案落在哈尔滨市,应该怎样办理?
答:高职高专学历以上(含)哈尔滨市外生源的毕业生可以和黑龙江龙育就业服务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人才中心等人事代理机构签定人事代理协议后,就可以将户口和档案落在哈尔滨市了。
12、毕业时对户口和档案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⑴在求职过程中,请你们在履行签订协议的程序时,一定要明确档案转递地址、邮编和单位全称,而且接收学生档案的单位必须具有人事调配权限;
⑵到三资企业、外资企业、独资企业、民营企业去工作的毕业生,由于这些单位没有人事调配权限,因此你们一定要和企业明确人事档案管理的部门(如ⅩⅩ省(自治区)ⅩⅩ市[县]人才服务中心或其他有资格的代理单位等),在协议中,一定要有接收档案的地址、邮编和人才服务中心的全称;
⑶有的单位或企业本身没有人事调配权限,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在其上级主管部门(如到ⅩⅩ学校去工作,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是ⅩⅩ省ⅩⅩ市[县]教育局),在签订协议时,应明确档案转递的主管单位地址、邮编和主管单位全称;
⑷考取研究生的同学,因你们的档案是分两次转递到所录取学校,一次是在政审时,另一次是在毕业时。当你拿到录取通知书时,请你一定要将录取学校的全称及二级学院的地址、邮编和专业及时报给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以保证你们的档案(尤其是第二次转递)能得到及时的转递;
⑸暂时没有找到工作的同学,请你们在毕业前夕落实好你的档案托管单位或转递单位,并及时将档案托管或转递单位的地址、邮编和单位全称报给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避免你们的学生档案在学校滞留。
13、自主创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对高校毕业生新创办民营科技企业及新创办独立核算企业,按相关政策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创办的企业,免征三年所得税。各级政府设立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所办企业的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对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符合担保条件的,政策性担保机构优先提供担保。(详细政策可查阅黑政办发[2004]36号、黑财综[2006]25号和黑办发[2006]35号等文件。)
14、我们学校的就业率是怎么统计出来的?
答:⑴毕业生通过以下形式就业并领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可计算为就业率:
①毕业生通过学校或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领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就业;
②定向、委培毕业生领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回定向、委培单位或地区就业;
③毕业生以灵活方式就业,其中包括自主创业、自由职业等。
④毕业生采取合同方式就业;
⑤对升学(包括博士毕业生进入博士后流动站)的毕业生,经审查核实后可计算为就业率;
⑥毕业生出国、出境学习或工作可视为就业;
⑦毕业生与非国有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将档案、户口委托各级(市辖区除外)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人事代理的;
⑧毕业生参加国家或地方项目就业;
⑨毕业生回生源地区就业,或在城镇社区、农村建制村(含自然村)实现就业,并出具安排或推荐就业的介绍信复印件或地方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证明的可视为就业。
⑵毕业生通过以下形式领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不计算为就业率:
①有关单位、部门为多个毕业生只出具一张接收函,而无就业协议或具体用人单位安排意见的;
②毕业生未就业,将户口、档案委托各级人才市场、毕业生就业市场代理或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开回生源所在地择业的;
③毕业生无就业愿望,拟升学、出国、出境、身体健康原因及其他原因暂不就业,将户口、档案委托各级人才市场、毕业生就业市场代理或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开回生源所在地的毕业生。
⑶就业状况的审查,主要采取毕业生自愿填报、院系复核、学校把关、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教育厅主管领导审批、教育部抽查、备案的办法。
15、和用人单位签定虚假就业协议,有哪些危害?
答:应该坚决拒绝,一旦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虚假就业协议,会给你以后办理就业手续带来麻烦:首先,在一年之内办理改派的需要你去假的用人单位开放行函,有的单位会以此向你收取违约金,否则就不给你开放行函;其次,如果你在一年后办理改派,你已经超出了改派时间,需要按照在职人员的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第三,如果你签定了虚假的就业协议,会造成学校和我省的就业率虚高,给政府决策、出台相关政策带来不利影响。由此看来,与用人的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与国与己都不利,必须坚决抵制。
16、去京津沪等特大城市就业在就业协议书方面都有哪些特殊要求?
答:由于京津沪等特大城市在限制人口增长方面有特殊政策,所以在毕业生接收手续上除用人单位的接收材料外还有指标要求。
⑴进北京市分三块:一是中央属单位需要中共中央组织部出具接收手续;二是国务院属单位需要国家人事部出具的接收函(绿卡);三是北京市属单位需要北京市人事局出具的接收函。
⑵进天津市:驻津的所有单位都需要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出具的接收手续。
⑶进上海市:驻沪的所有单位都需要上海市教委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接收手续。
其他一些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如广州、杭州、南京、深圳、大连、青岛、厦门等也有统一的接收手续。
17、我要了解毕业生就业的政策规定应该查阅哪些文件,在哪里可发查阅?
答: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对毕业生就业给予了高度重视,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许多有利于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毕业生可以登陆黑龙江省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查阅,网址是:www.work.gov.cn。
18、我们想了解毕业生就业规则和程序有哪些渠道?
答:一是到黑龙江省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www.work.gov.cn)上查阅;二是到就读学校的就业信息网上查阅;三是到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咨询;四是到黑龙江省教育厅学生处(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12-8号)二楼办公大厅咨询。
19、属于哪些情况可以进行失业登记?
答:一是年满16周岁,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肆)业生。二是尚未就业的大专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中学的毕(肆)业生。
20、高校毕业生如何进行失业登记?
答:一是没有就业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到本人户籍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进行失业登记。登记时提供户口簿或身份证、毕(肆)业证书,填写《黑龙江省失业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工作人员为其建立失业登记台帐。二是有就业经历的高校毕业生,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按照规定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的同时,还应到本人户籍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进行失业登记。失业登记时提供户口簿或身份证,同时要出具经劳动保障部门备案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填写《黑龙江省失业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为其建立失业登记台帐。
21、高校毕业生继续升学是否进行失业登记?
答:高校毕业生继续升学的,不进行失业登记。如申请失业登记后,继续升学的,应退出失业登记。
22、高校毕业生参加失业登记后可享受哪些就业服务?
答:高校毕业在劳动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后,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及各级就业服务机构优先为其提供免费就业服务,组织其参加各类招工、招聘、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就业见习、创业培训和推介创业项目等。 |